|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朔州市第四中学校新建高中校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招标(招标编号:E********G**********)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现做出澄清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类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现做出澄清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类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