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新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 项目名称: 兴安县****年界首镇大洞村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二、项目编号: E**************** 三、 更正 内容: 1、 原招标文件“计划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竣工日期:****年**月**日”, 现更正为: “计划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7月**日,计划完/竣工日期:****年5月**日”。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7.4.1履约担保:?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现更正为:“ 7.4.1履约担保:?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 3、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年7月4日**时**分, 现延期为:****年7月 **日**时**分。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兴安县水利工程管理 地址:兴安镇兴桂路**号 邮编 : ****** 联系人:周工 电话 : ****-******6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桂林市秀峰区甲山新村**号 邮编:****** 联系人 : 陈工、王工 电话:****-******5 传真:****-******5 交易服务部门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 : 桂林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 : ****-******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 5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