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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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高铁片区商务核心区**号西地块配建石家庄市第四十中学校区项目景观施工的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澄清,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澄清文件如有矛盾之处,以本补遗、澄清文件为准,原招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发生调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 本项目最高限价修改为:****.******万元。 注:为保证后续投标文件上传、解密、评审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招标文件(见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变更文件),并依据变更文件中的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导致投标文件上传、解密、评审等后续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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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