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竹山县智慧停车项目(二期)三标段(第二次) (HBZS-******SZ-********3)第一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现将竹山县智慧停车项目(二期)三标段(第二次)(HBZS-******SZ-********3)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描述提供证明材料当中的“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现将修正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下载查看。
十堰市捷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