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SC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机关大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包1)首次公告日期:****-**-**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1.因招标文件模版原因,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8.2款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修改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负偏离的最多项数≥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2.因招标文件模版原因,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6.1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时间:****年7月1下午**:**(过时不候)地点:长沙会议中心西门(该地点统一集合)联系人:刘子妙:****-********,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修改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时间:****年7月1下午**:**(过时不候)地点:长沙会议中心西门(该地点统一集合)联系人:刘子妙:****-********,不再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澄清事项 澄清前时间 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刘子妙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8号市政府一办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芳、刘欢、徐煦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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