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亘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地质局工程地质大队地质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JXGM-NC****-**9)澄清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GM-NC****-**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西省地质局工程地质大队地质设备购置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各供应商:在江西省地质局工程地质大队地质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清单为2台矿石分析仪,预算金额******.**元,采购预算组成:1.赣购****F********5,采购预算******.**元;2.赣购****F********6,采购预算******.**元)执行过程中,为保障项目财政资金顺利支付,并兼顾采购需求与报价合理性,现就报价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澄清:一、交易系统内报价要求: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填报“格式3.分项报价表”及“最终(二次)报价”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申报的“赣购号”对应预算金额进行填报,即针对赣购****F********5,报价不得超过******.**元;针对赣购****F********6,报价不得超过******.**元。若超出对应“赣购号”的采购预算,将直接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此举是基于财政资金支付流程的规范性要求,确保项目资金来源与预算申报严格匹配,避免后续财政资金支付出现障碍。二、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报价要求: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填写“格式4.报价一览明细表”需遵循实际报价原则,不受“赣购号”预算金额限制。针对本项目采购的2台同参数要求的矿石分析仪,供应商应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成本核算,按照实际合理价格进行报价,提供相同型号的2台设备单价须保持一致,以符合采购产品的实际价值,也能保证响应文件报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满足项目对设备采购的质量与价格合理性要求。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上述澄清内容进行报价,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地质局工程地质大队
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解放西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亘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南大道晖燕国际大厦B座**楼****室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