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7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8,**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鼎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补充通知2 招标编号:E******************1 各投标人: 针对福鼎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6章委托人要求三、商务条件中: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说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现金(银行转帐)的方式的形式向招标人支付以总中标金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及招标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中标人每完成一年服务招标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对应一年的履约保证金。 更正为: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说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现金(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招标人支付以总中标金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及招标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中标人每完成一年服务招标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对应一年的履约保证金。 注: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鼎市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