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4,**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施工-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问: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中,提供直接委托的项目(提供委托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是否符合要求?答:不符合,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问:项目经理业绩中途变更的,提供变更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答:如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以最后变更的项目负责人为准,并需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的变更证明,否则不予认可。3、问: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中“市政公用工程”包含哪些?答:①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清淤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②若提供的业绩无法清晰反映项目特征,则需提供招标公告中关于资质要求,以证明项目类型。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