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3.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兹有我公司受瓮安县人民医院委托招标的“瓮安县人民医院新迁建设项目消防整改验收工程项目”,现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分办法,技术负责人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5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3 分,本项最多 3 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现更正为:“技术负责人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5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3 分,本项最多 3 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本次更正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不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请各投标人以澄清公告更正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变更公告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疆塬磅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