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GLGCJPSZDJ****[JT]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寿区葛兰镇中心场至湾丘村公路安全能力提升项目(中花路、湾马路) 答疑 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长寿区葛兰镇中心场至湾丘村公路安全能力提升项目(中花路、湾马路) ”的答疑发布如下: 答疑部分: 1、 问 一 : 混凝土自伴和商混均可吗? 答: 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 2、问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已经****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除依法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工程建设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其他保证金。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提供保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依法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在保证期限届满后及时与中小企业对收取的保证金进行核算并退还。请业主单位,明确公布收取不低于**%现金低价风险担保的法律依据。不要试图踩法律红线,打擦边球。施工企业坚决抵制盖行为 答: 低价风险担保形式,详见本答疑及补遗文件“补遗部分”。 补遗部分: 1、 将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低价风险担保中:“ 2、中标人 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 现金(电汇或银行转帐)或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的组合 ; 采用 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的组合 缴纳低价风险担保 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 。 ①红名单优惠:红名单中的中标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为应提交金额的 **% 。 ②红名单认定标准:非联合体中标的,须中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 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 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 为准。 (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从招标人 中标通知书 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 ** 工作日内;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 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4、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备注:当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招标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 5、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 提交 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 九 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无论合同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是否有出入,招标人和中标人均不得就低价风险担保金额及利息提出增减或补偿要求。保函的续保:保函到期前一个月,承包人应提供与原保函同等额度的续期保函。否则,视为违约,并从工程款中扣除原保函同等金额作为低价风险担保金。 7、 若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的组合形式缴纳低价风险担保金的,必须提交不低于**%的现金,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即保函在保证期内不可撤销,包括保函担保的金额不能随已完成工程的进度比例递减)、不可转让、见索即付(即在保证期限内,担保人收到招标人声称承包方违约的书面索赔通知和保函原件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发包方支付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支付前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包括要求出具各类证明材料、审判或者仲裁等资料)的保函。 8、 对采用现金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招标人应允许中标人(或拟中标人)用符合要求的 银行保函 对超额部分进行置换( 注: 对超额部分进行置换 指 现金部分提交 超过 低价风险担保 总金额 **%的 ,则允许置换 超出 **%的 部分 ) 。 ” 修改为: “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 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 、 不可转让 且见索即付 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 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 保 函”名称, 也 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 保 函 示范文本中付款 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 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 。 ①红名单优惠:红名单中的中标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 为应提交金额的 **% 。 ②红名单认定标准:非联合体中标的,须中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 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 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 为准。 (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从招标人 中标通知书 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 ** 工作日内;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 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4、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备注:当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招标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 5、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 提交 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 九 章投标文件格式。 2、 将本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2条中如下内容: (1) 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 承包人已于 年 月 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 元的 低价风险担保 现金担保 , 于 年 月 日提交金额为 元的 低价风险担保 保函,担保机构为 ,担保开具时间为 ,担保有效期为: 。 修改为: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3、 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年7月9日 ** 时 **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 **** 年7月9日 ** 时 ** 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 **** 年7月9日 ** 时 ** 分” 招标人: 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 重庆两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5 年 6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