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7,**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霞浦县城区供水调度中心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对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霞浦县城区供水调度中心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对项目名称进行更正及说明 原项目名称: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霞浦县城区供水调度中心工程 更正为: 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霞浦县城区供水调度中心工程 说明:因平台系统固定无法修改,系统里面自动获取和生成的项目名称默认为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霞浦县城区供水调度中心工程,后续项目实施的一切材料以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霞浦县城区供水调度中心工程为准。特此说明! 二、 原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2.3.招标范围和内容”及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6.招标范围和内容”中: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业务应用三十个系统企业办公系统、供水智慧大脑系统、供水综合调度系统、管网GIS系统、工单巡检系统、综合营收系统)、配套的系统软硬件以及通信线路租赁(3年)等,未详细注明的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修改为: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业务应用系统企业办公系统、供水智慧大脑系统、供水综合调度系统、管网GIS系统、工单巡检系统、综合营收系统)、配套的系统软硬件以及通信线路租赁(3年)等,未详细注明的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三、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1号金龙商住小区2幢3梯**5室 修改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湖南侧长兴城D区8幢**1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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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