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北营运分公司****年边坡及排洪渠处治工程答疑及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北营运分公司****年边坡及排洪渠处治工程项目(招标编号:**********************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相关问题进行解释,以答疑 补遗 通知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文件,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本答疑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现将本项目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一:1:高速公路边坡处治工程养护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数量很少,若单位和人员业绩必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存在排他性,建议允许提供合同和交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答: 业绩证明材料将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文件。 问题二:公司因机构改革并已完成企业法人的吸收合并,被吸收单位的人员、资质、业绩、权利义务等已完全由新企业承继。现承继单位投标,拟采用被吸收单位备案的施工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因企业吸收合并,被吸收单位人员社保由承继单位继续缴纳且无间断,人员社保由被吸收单位与承继单位构成,相关人员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 此种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应提供企业吸收合并的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三:工程量完成至合同清单工程量的**%时办理进度款支付,请问届时进度款支付比例是多少? 答: 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工程量完成比例的**%。 问题四: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包含业主专家? 答: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二、现将本项目补遗通知如下: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4 元,工程量清单随本补疑文件发布,以此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 3.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修改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和合同协议书。 若无项目 网页截图 的,可 提供交工 ( 或竣工 ) 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替代 项目网页截图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业绩的证明材料也修改为按照此要求提供。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 5.1.3项目经理业绩(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项目经理业绩在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或省级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查询到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和合同协议书。提供的网页截图或合同协议书能够完全反映项目经理业绩信息的,无须再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若网页截图或合同协议书不能完全反映项目经理业绩信息的,可以补充提供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 修改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 该项目经理 业绩在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和合同协议书。 若无项目 网页截图 的,可 提供交工 ( 或竣工 ) 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替代 项目网页截图 , 若上述资料均不能 完全反映项目经理业绩信息 的 ,可补充提供业主 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 5. 2 .3项目 总工(技术负责人) ( 2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 项目总工 (技术负责人) 业绩在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或省级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查询到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和合同协议书。提供的网页截图或合同协议书能够完全反 项目总工 (技术负责人) 业绩信息的,无须再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若网页截图或合同协议书不能完全反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业绩信息的,可以补充提供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 修改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 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业绩在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和合同协议书, 若无项目 网页截图 的,可 提供交工( 或竣工 )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替代 项目网页截图, 若上述资料均不能 完全反映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业绩信息 的,可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招标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北营运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 5 年 6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