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网安视频调度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金额:****元。收款单位: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 **** **7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高新区支行 开户行号:************ ,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项目质疑成立。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0.****(万元),更正为: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0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桥湾路**号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
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