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那曲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改造项目澄清函 各投标单位及潜在投标人: 那曲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澄清。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年6月**日9:**”,投标保函有效期各投标人可联系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对应金融机构更改。 本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等其他内容不变。 因上述更正给各位造成不便,我们深感抱歉。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