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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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十堰市竹溪县新洲镇中心学校等两所学校运动场改建项目-(新洲镇中心学校)(项目名称)十堰市竹溪县新洲镇中心学校等两所学校运动场改建项目-(新洲镇中心学校)(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及补充: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7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9月**日,现更正为:**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7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2.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上午9.**时,现更正为:****年7月**日上午9.**时。 3.现对本项目补充上传图纸,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特此说明!
招标人:竹溪县新洲镇中心学校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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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