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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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对 平南县城区取水口迁移项目 (项目编号: E******************1 )作如下 更正 :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0日历天 ;定额工期:**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计划开工日期:****年6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5日;”, 现更正为 “要求工期:**0日历天;定额工期:**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计划开工日期:****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定于****年7月9日9时**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相应顺延。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 )。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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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