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施工-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澄清修改内容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原内容:1.?类似项目业绩(2分):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0.7分,最高得2分。修改为:1.?类似项目业绩(2分):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2分。2、(1)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时**分。(2)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时**分。(3)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时**分。二、其他说明(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二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