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2,**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市河东新区仁里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标段) 补遗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第一章招标公告3.1中:“3.1.1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它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至竣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修改为:“3.1.1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本补遗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