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锦华记忆公园公用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次)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书 **号
致 各潜在 投标人 : 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的 : “ 评标委员会构成: 9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3 人,评标专家 6 人。 ” 更正为: “评标委员会构成: 9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评标专家 9 人。” 由于本补遗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情形,故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现已重新上传招标文件(.ZBJ格式),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ZBJ格式)为准 。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 以 本补遗的更正内容 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 补遗 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日期:**2 3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