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1.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射洪县第三人民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项目**kV配电及备用电源工程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将该项目的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并同时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变更为: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并同时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2、 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由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变更为:(1)联合体牵头人应由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射洪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