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市船山区前池站灌区****—****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三标段施工招标 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低于成本报价中:“(1)对低于或等于该项目(标段)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合格投标人报价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不超过**%,精确到1%)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变更为“(1)对低于或等于该项目(标段)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合格投标人报价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不超过**%,精确到1%)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二、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8月7日9时**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8月**日9时**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三、将ZBJ格式招标文件按补遗内容进行修改重新上传,若出现内容与补遗内容不一致时,以补遗为准。 招标人:遂宁市船山区水利服务中心(盖单位章) **** 年 7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