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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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3,**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蓬溪经开区上游工业聚集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的“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修改为:“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成的房屋建筑项目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二、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部分,“3.投标人资格”的“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原文内容“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修改为:“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成的房屋建筑项目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部分,“投标人须知”的“1.1.2 招标人”原文“名称:蓬溪经开区上游工业聚集区基础配套建设目” 修改为:“名称:蓬溪县门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开标时间由****年1月9日**:**顺延至****年1月**日**:**,保证金截止时间由****年1月8日**:**顺延至****年1月9日**:**。 五、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以本补遗的更正内容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蓬溪县门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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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