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市安居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二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现将发布的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资质要求更正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四川省省外设计、勘察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2、现将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资质要求更正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四川省省外设计、勘察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现将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4、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保证金时间及其他时间顺延。 招标人:遂宁宸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