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蓬溪县槐花镇“旱改水”及赤城镇等6个乡镇土地综合整理项目(项目名称)1标段施工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现对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中“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号码:****-******8”,地址:蓬溪县政通街**号”, 更改为“行政监督部门:四川省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号码:****-******6,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嘉禾东路6号”; 2、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技术职称, 更改为: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技术职称。 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为准。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蓬溪共创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