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3,**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3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射洪县金华镇大山村、东山村、四垭村、碧堂村土地整理项目排查整改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 年,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自证材料”调整为“**** 年-**** 年,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自证材料”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