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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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7 月 8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4)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溪口河-梧梓河廊道桩号XK7+**2~XK**+**1)施工答疑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一、现对“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溪口河-梧梓河廊道桩号XK7+**2~XK**+**1)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第(**)条修改为“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莆市水利函〔****〕** 号)、《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莆治欠办发〔****〕** 号)、《莆田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的通知》(莆治欠办发〔****〕**号)、莆田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十三条措施》的通知(莆治欠办发〔****〕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若合同期间有新的相关文件颁发则按相关新文件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若承包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投诉曝光或负面舆情,以及农民工到发包人及上级集团办公场所讨薪,承包人应承担每次2万元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承包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一:请问招标代理,拟用于本项目的投标人员社保由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回复,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回复:母公司投标可以使用分公司人员的社保缴纳凭证,但应提供母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证明凭证。隶属企业信息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三、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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