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立项更正公告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立项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1、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二、项目内容及要求中第5.3服务方案更正为:包括服务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配备方案、投入设备设施、保洁用品、保洁消耗品配置方案、保洁运作流程设计和组织实施方案、电梯司梯服务方案、医疗废弃物及非医疗废弃物回收管理方案、后勤保障服务方案、人员培训及质量控制支持方案、各项管理制度、服务各项质量指标的承诺、目标、人员劳动薪金、工作时间及其他。”2、将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更正为:物业管理3、将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上午9点**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4、将原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上午9点**分(北京时间)。5、将原开标地点修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已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具体详见修改后上传的招标文件。若本更正公告、修改后上传的招标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修改后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最新动态将通过湖南省郴州市政府采购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渠道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三、疑问及质疑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廖冰冰电话:****-******5/************、采购人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地 址:郴州市罗家井**2号联系人:李主任、祝老师邮编:******电话:****-******7/****-******0电子邮箱:/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室联系人:廖冰冰邮编:******电话:****-******5/**********1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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