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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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BZKCSJ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县九曲河县城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泸县九曲河县城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第一次补遗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 第一章 招标公告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具有(给水排水)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修改为: “具有 给排水设计类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项目负责人(1名):1.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得2分,具备市政给排水设计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加1分,最高得4分;” 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1名):1.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得2分,具备 市政给排水设计 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加1分,最高得4分; ”。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 :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有 1 个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设计人员得1分,最高得3分。” 修改为“ 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有 1 个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设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设计人员得1分,最高得3分。 ”。 四、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勘察纲要设计大纲评分标准 修改为 : “ 1.勘察范围、勘察内容及勘察依据、勘察工作目标:是否全面、合理、有针对性,勘察依据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进行综合评定,优2.5分,良得2分,一般得1.5分,无不得分 。 2.勘察进度安排及勘察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①勘察进度安排、进度保障措施,②勘察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③勘察质量审查制度等所有内容完善,优2.5分,良得2分,一般得1.5分,无不得分 。 3.拟派本项目勘察机构设置是否合理,岗位职责是否清晰明确进行综合评定。优2.5分,良得2分,一般得1.5分,无不得分 。4.后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①后续服务方案、②现场服务人员保障措施、安排及后期服务承诺等),所有内容完善,优2.5分,良得2分,一般得1.5分,无不得分 。” 五、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勘察纲要设计大纲评分标准 修改为 :“1.总体指导思想及说明:了解项目背景及现状,对项目的理解有独到正确的见解,设计思路清晰,对项目的初步设想明确且切实可行,对设计方案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优秀得**,良好得 8分;一般得6分;没有得 0 分。 2.设计组织方案:设计组织方案、管理流程合理、可行;提供了详细设计工作任务分工表,且分工合理、可行,优秀得**,良好得 8 分;一般得 6分;没有得 0 分。 3.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思路清晰,重点难点分析准确,解决方案切实可行,优秀得**,良好得 8 分;一般6分;没有得 0 分。 4.组织管理机制和质量保证措施:组织管理机制和质量保证措施详尽合理、效率高、质量可靠的,优秀得**,良好得 8 分;一般6分;没有得 0 分。 5.设计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设计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包括保证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承诺及措施等,优秀得**,良好得 8 分;一般6分;没有得 0 分。” 其他内容不做变更。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