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建〔****〕**2 号)第二十条规定,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页“6.2 择优入围方式:■本项目采用择优推荐入围方式: 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择优推荐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修整 系数T值为[5]%(5%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择优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修改为:“■本项目不采用择优推荐入围方式”。 二、招标文件第**页“6.3 价格竞争方式:■本项目不采用价格竞争方式”修改为:“■本项目采用价格竞争方式,排序方法为■合理低价排序法一: 修整系数T值为[5]%(0至**%),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1]%(1%至5%),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三、招标文件第**页“**.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5]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择优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5]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0]名(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修改为:“**.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3]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择优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2]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1]名(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删除本项目择优入围推荐实施细则。 请各投标人自行进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重新下载修改后上传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因未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造成的无效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珠海路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