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GPC-****-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一)报价要求”更正如下:
1. 投标报价以综合折扣率填列。以附件A或附件B中(计费方式请参考附表A,附表A中未涉及的部分请参考附表B)的计费方式为基础,报出综合折扣率(例如:投标人报价综合折扣率为九五折,则填写综合折扣率为**%)。
实际结算价格=按附件A或附件B中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取费金额×所报综合折扣率。单个项目评审费不低于****元。
所报综合折扣率>**0%的,视为无效响应。
注:网上应答报价仅填写综合折扣率%左侧数字,如所报综合折扣率为**%,网上应答仅填写“**”。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服务费用、成果编制费用、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3.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网上应答时间:****年6月9日9:**至****年7月2日**:**,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2.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7月2日**:**。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3. 第一阶段解密时间:****年7月2日**:**至**:**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号
联系方式:冀佳乐 **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邮编:******)
联系方式:杨光 **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光、鲁志强、范志刚
电 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