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资中人民检察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3.3.2.商务要求中服务期限有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文:3.3.2.商务要求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更正为:3.3.2.商务要求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到期后考核合格续签一年合同,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中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郁春路5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兵
电话:****-******6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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