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PBN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宁城县五化镇得力胡同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提升完善项目”(项目编号:B******************1)相关内容的澄清函 各投标人: 现将“宁城县五化镇得力胡同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提升完善项目”(项目编号:B******************1)部分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选择“刑事案件”输入单位名称查询)。
现更正为: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输入单位名称查询)。
最终招标文件以此次澄清文件为准。
内蒙古崟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年** 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