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9,**3.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攀枝花市西区凯瑞新能源绿色能源开发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标段)补遗**号
致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4.5 分包 4.5.1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分包的内容 。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经发包人同意后,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项目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经发包人同意非主体、非关键性项目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修改为: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4.5 分包 4.5.1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二、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补遗**号文件不一致地方均以此补遗为准。
招标人:攀枝花市西区凯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