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宜宾市翠屏区李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标段(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号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李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标段(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1.原招标清单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清单存在歧义,现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调整招标清单;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9时**分 ”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9日9时**分 ”。 3.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6月**日9时**分 ”修改为 “****年7月9日9时**分 ”。 4.其余内容未变更。 5.原招标文件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及清单,投标及评标时均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与补遗文件为准,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