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NJSLGCSGZHPG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内江市市中区八一水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内江市市中区桂溪河、五凤溪及四美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 施工招标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条”,修改为:投标最高限价********.**元,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元,安全生产措施费****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暂列金额 0 元。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修改为:计划总工期:**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除上述工期要求外,有关进度计划的详细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 **.1 款合同进度计划的约定。 3.工程量清单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4.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6月**日**时**分,修改为:****年7月**日**时**分。 5.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内江汉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天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