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华西中学(桂龙校区)****年实验用桌等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上传的附件清单1.2技术参数明细要求中的:
(1)第**项智能吊装集成箱体:删除“6.★按照《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4-****标准,产品中甲醛释放量≤0.**mg/m?;不含: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不含:可溶性铅、镉、铬、汞等有害物质(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2)第**项电源操作控制系统模块:删除“5.★按照《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4-****标准,产品中甲醛释放量≤0.**mg/m?;不含: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不含:可溶性铅、镉、铬、汞等有害物质(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3)第**项仪器柜(ABS):删除“9.★产品按照《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4-****,4种重金属含量mg/kg(可溶性铅≤3、镉≤0.5、铬≤0.5、汞≤0.**);(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请按照更正后的参数及内容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开标时间不变
(1)第**项智能吊装集成箱体:删除“6.★按照《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4-****标准,产品中甲醛释放量≤0.**mg/m?;不含: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不含:可溶性铅、镉、铬、汞等有害物质(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2)第**项电源操作控制系统模块:删除“5.★按照《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4-****标准,产品中甲醛释放量≤0.**mg/m?;不含: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不含:可溶性铅、镉、铬、汞等有害物质(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3)第**项仪器柜(ABS):删除“9.★产品按照《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4-****,4种重金属含量mg/kg(可溶性铅≤3、镉≤0.5、铬≤0.5、汞≤0.**);(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请按照更正后的参数及内容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开标时间不变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监督单位: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8号。
2.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成华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新路**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源至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沙路**号4楼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女士
电话:**8-********
四川中源至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