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芦山县供水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 标段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芦山县供水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 标段已于****年6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进行公开挂网,现须对部分内容进行补遗,具体补遗内容如下: 一、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 2.2建设规模:新建杨坎门水厂、山神头水厂2个;改扩建太平水厂、西川水厂、清仁水厂、龙门水厂共4个,设计总供水规模为 ****0m?/d,改建供水管网 **.9km,新建供水管网**km,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2.4计划工期:**0日历天(设计期限:**日历天;施工工期:**0日历天) 现更正为:2.2建设规模:新建杨坎门水厂、山神头水厂2个;改扩建太平水厂、西川水厂、清仁水厂、龙门水厂共4个,设计总供水规模为 ****0m?/d,改建供水管网 **.9km,新建供水管网**km,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其中一标段建设规模为:新建杨坎门水厂(**** m?/d 老大川水厂厂址),新建山神头水厂(**** m?/d), 提升改造西川水厂、清仁水厂(一期)、太平水厂和龙门水厂一期,改建供水管网 **.**Km,新建供水管网 **.**Km 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提升改造户表工程,完善智慧水务一体信息化平台相关内容。 2.4计划工期:**0日历天(设计期限:**日历天;施工工期:**0日历天) 二、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现更正为: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 芦山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翻译 搜索 复制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