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崇阳县公安局铜钟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CYZX-******FJ-********1 (招标编号)崇阳县公安局铜钟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标段/包名称)以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招标控制价明细及编制说明中“门楼暂按 ** 万元,放入室外门楼工程暂估价中”,现修改为:招标控制价明细及编制说明中“门楼暂按**万元,放入室外门楼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中(此金额为含税暂估价,投标时不允许浮动,结算据实调整)”,具体详见重新上传后的招标控制价明细及编制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