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5,**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公路施工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 潜在 投标人: 现 对G**9线佛山至富宁公路大塘村至枚埠村K**6+**0~K**9+**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施工项目 ( 招标编号:E****************) 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说明中投标报价说明“ 2.8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本项目不设暂列金额。 ”更正为:“2.8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暂列金额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招标时难以确定的金额,均按合同条款规定办理。投标价中暂列金额是表明承包人对此有合同义务。暂列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0章至**0章的合计金额的1%计列。 ” 2、因工程量清单说明有误,故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 说明 ,以最新上传的 工程量清单说明 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自行下载。 3、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 更正 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 灵山 公路 养护 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北投 强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 5 年 6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