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泰宁县5A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泰宁风景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中国丹霞世界自然遗产保护 提升展示中心)配套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就泰宁县5A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泰宁风景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中国丹霞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提升展示中心)配套项目(招标编号:E******************3)作补充通知(一)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项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年6月**日 **:**:** 现修改为:****年6月**日 **:**:** 二 、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项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履约担保金额:(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 现修改为: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履约担保金额:(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 三、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一)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本补充通知(一)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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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