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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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电子开标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KB**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G**3雷山也耶至丹寨扬武公路改扩建工程甲供沥青招标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E**************KB******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A包 首次公告日期:****-**-** **:**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澄清答疑 更正日期 :****-**-** 3、其他补充事宜
G**3雷山也耶至丹寨扬武公路改扩建工程甲供沥青招标 第**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中需要修改和增加的内容予以补充。如果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3.1条 沥青调价方式”部分内容修改为:①以《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双月刊)(黔东南)价格表为调差依据;②供货当月的信息价Ki——供货时当月的《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双月刊)(黔东南)单月价格(含税价);③Ko(基准信息价)—《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年第**期》公布的黔东南石油沥青(代号:******1)的综合价格(含税价);④调价所用材料价格A—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双月刊)(黔东南)上公布的材料价格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即A=B×Ki/Ko。 二、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7.3元。招标人设定各材料产品细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修改如下: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7月1日上午**时**分
招 标 人:贵州省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6月**日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西路恒大金阳新世界西区F栋 联 系 方 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0号凯旋城3号楼4层****号 联 系 方 式:**********0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