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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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咸安区“红桥”特色街区更新改造项目(EPC)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招标公告中3.2条“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现更正为: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R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3项项目性质现更正为R“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5、**.4.6项更正为“P的取值:3,Q的取值:1 。” 4.开标时间不变,招标文件相应地方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湖北杨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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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