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都县福利中心三期工程提质改造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三都县福利中心三期工程提质改造项目需进行如下澄清,内容如下: 1、经我公司核实需要对《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各暂估价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编号及工程量进行澄清,所有的工程含量及相关单价不得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3、本项目图纸详见本次澄清内容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安顺丰和同创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