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 1、招标文件未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控制价文件,能否提供? 回复:详见答疑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项只有3个清单且各自工程量只有1,工程量清单是否有误? 回复:详见答疑工程量清单。 3、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内容均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答疑工程量清单为准。 4、招标文件附件7智慧工地平台管理办法要求第一部分第6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视频监控建设方案、视频监控系统平面布置图,项目视频监控建设费用,编制技术标时,是否需要包含这些内容? 回复:包含。 二、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企业信用”评审标准修改为:投标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按下列标准计分:投标人诚信专项总分在**0分以下的不得分;**0分≤投标人诚信专项总分<**3分得1分;**3分≤投标人诚信专项总分<**6分得2分;投标人诚信专项总分≥**6分得3分。诚信分值以投标截止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分值为**0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企业业绩”评审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面积8万㎡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包含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的施工业绩且规模需达到以上考核要求),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未完成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为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独立承担的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施工业绩金额在****万元及以上或施工合同面积在8万㎡及以上;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上传业主证明或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 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大写贰仟叁佰伍拾肆万叁仟伍佰壹拾柒元陆角陆分),投标人须在“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环节领取招标控制价文件。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6月**日上午**时**分止,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1室组织网上开标。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本次答疑澄清时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按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号 联 系 人:范大炜 联系电话:****-******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刘亚琴 联系电话:****-******6-****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