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3.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玉林市电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1标段(重) 第3次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各投标 人 : 玉林市电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1标段(重) ( 项目编号:E******************1 ),本项目现处于合同签订阶段,流程相关资料在审批中,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2投标有效期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现 需 再次 延长投标有效期,现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本项目 投标有效期 再次 延长至 ****年7月**日9时**分 。 请已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电子邮箱: **** )确认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回复函格式自拟但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回复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特此通知。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政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 6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