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视频会议子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中的“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为采购文件模版标签引用错误,具体评分办法以“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准。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昭项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号榕辉大厦****室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婧
电 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