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5.5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虾拉沱镇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施工/标段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虾拉沱镇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中“第二章3.4.1投标保证金”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0.**元)”与招标系统中填写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一致,现将“第二章3.4.1投标保证金”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0.**元)”修改为“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0.**元)”以系统中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0.**元)为准。 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炉霍县虾拉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