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荆州市丰泽园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屠宰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为: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现更正为: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为: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 0.3。(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 因本次答疑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更改。 本澄清修改通知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产生矛盾,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荆州市丰泽园农业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