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我方于****年5月**日发布的“广宁县江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经我方研究决定,现作如下澄清修改:1.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澄清文件附件为准。2.招标文件中对人员的社保要求统一修正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均可。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余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相关描述,统一按上述描述进行修正。澄清文件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后发的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广宁县竹乡绿美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