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GZC[TP]********-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办公日杂用品(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办公日杂用品):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由于中标单位提交弃标申请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应采购人要求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办公日杂用品)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黑龙江唯聪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鹤岗市工农区联科电子产品商店。
原公告的合同包1(办公日杂用品)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0,**7.**元,更正为:**8,**2.**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办公日杂用品):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 黑龙江唯聪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0,**7.**元 | **0,**7.**元 | 1 | 1 | |
| 鹤岗市工农区联科电子产品商店 | 通过 | 通过 | **8,**2.**元 | **8,**2.**元 | 2 | 2 | |
| 黑龙江皓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0.**元 | **1,**0.**元 | 3 | 3 | |
| 黑龙江硕办网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8.**元 | **9,**8.**元 | 4 | ||
| 黑龙江启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0.**元 | **8,**0.**元 | 5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岗市公安局
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5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市本级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号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丽丽
电话:****-******7
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